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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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开展学院“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04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各学生社团:

在第六届社团文化节举办之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加强社团文化建设,促进学生社团健康蓬勃发展,树立品牌,表彰先进,学院团委决定评选2008年度“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等相关奖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时间
2008年12月中旬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学生社团
1、注册登记成立六个月以上,有明确的《章程》,能够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管理规范、运作有序、活动规模和效果较为突出的学生社团;
2、积极参与学院学生社团文化节,并表现突出;
3、积极开展与社团主题相符的社团活动,无不良投诉记录;
4、严格按照学院团委的有关规定开展各项工作,无违纪记录。
(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1、热心学生社团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甘于奉献,深受社团会员尊敬;
2、积极指导学生社团开展工作,且活动效果突出的各级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三)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热心社团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勤于思考,敢于创新,富有奉献精神,作风扎实,朝气蓬勃,工作有实绩;
2、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效地组织开展各项社团活动六个月以上,在所在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
3、在社团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带领其所在学生社团建立规范制度,积极策划、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并收到良好效果;
4、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三、评选细则
(一)奖项设置
本次共评选出10个“十佳学生社团”、15位“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和30位“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二)评选程序
1、初选。初选采取组织推荐、社团自荐等进行,由各分院社团联(直属社团联)依据评选条件汇总并上报学院社团联。参选社团需从社团简介、组织架构、社团活动、会员风采、学校和社会反馈等方面准备15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150字左右的摘要(用于网上投票的说明);推荐参评教师需从教师资历、指导社团取得成绩和社团会员反馈等方面准备1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推荐参选学生社团干部需从工作作风、工作成绩、工作心得体会等方面准备10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所有参评材料书面版、电子版各一份。
2、评审。
(1)“十佳学生社团”采用网上投票(占总分70%)、展示评审(占总分30%)相结合的形式,第一轮网上投票评选出得票前15名的社团,第二轮通过展示评审,评选出十佳学生社团;
(2)“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评选以所指导的社团网上投票的排名情况作为主要参考之一;
(3)“优秀学生社团干部”通过组织推荐、自荐等形式产生,被评为“十佳学生社团”的主要社团干部优先考虑。
四、工作要求
分院社团联(直属社团联)在12月8日前将推荐材料《2008年学院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2008年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表》,并附相关的文字、图片等报送学院社团联,由学院社团联统一报学院团委。
联系人:厉升 电话:13586943726/659568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团委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社团联合会
200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