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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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2015学年团籍注册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0-16    作者:团委办公室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各学院(系)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进一步规范团的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团员归属感,开展好团员的教育与引导工作,根据《团章》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学期初团员注册、团组织关系转接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一)转接对象:2014级新入学本科生、研究生;因浙大立交桥等原因转出同学、转专业同学等。

(二)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由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负责办理。

(三)相关说明

1、各单位在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时,要根据团员证上注明的团组织关系转出记录做好转入工作,经审查无误后,在“组织关系转入”栏填写“2014年×月×日,组织关系转入”,并加盖本单位团委公章。

2、各单位要对团员的《入团志愿书》等团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整理,并及时装入新生档案袋。没有或丢失档案材料的新转入团员应由本人及时向原入团单位索要或补办材料。

3、团员证丢失的同学先行补办,再进行组织关系转接。各单位需查验团员证丢失同学原单位开具的团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并核实《入团志愿书》后,开据《团员证补办申请表》由学生本人携一寸免冠正面照、申请表到微校园学生事务中心补办,工本费2元/本。团员证补办集中受理时间:10月21日、28日两天。校团委安排学生事务中心日常值班,可接收补办申请。

4、各单位在10月30日前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二、团籍注册工作

凡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团员,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都必须参加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专用印章。对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进行注册的团员,应说明具体原因并由各单位核准后统一报学校团委备案。因团员证丢失不能注册的同学,按照上述程序补办团员证后,再予以注册。

三、团的组织统计工作

团籍注册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团组织信息统计表填表说明》,认真编制团员花名册(含保留团籍的学生党员和教工团员,教工团员的统计范围是指非党员的教工团员和在团内担任职务的教工党员、团员),并填写《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14年度团员统计表》。各单位于11月2日前将本单位的团员花名册与统计表一式一份,经本单位团委书记(团总支书记)签名并盖章后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同时将团员花名册与统计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校团委邮箱(校团委:nittwoffice@126.com

联系人:齐常辉 联系电话:18368493957662301

团员证补办申请表》

《团组织信息统计表填表说明》

《团员花名册》

《团员统计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1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