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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08    作者:刘笑成     来源: 团委     点击:

各学院团委: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政治引领,积极向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为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根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中共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就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推优入党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团员青年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工作主线,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原则,严格程序,全面提升我校“推优”质量,努力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二、推优对象

“推优”工作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团组织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申请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团组织推荐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党的发展对象。推优对象为年龄18至28周岁,团籍注册在校且团龄在1年及以上的共青团员,每次“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三、推优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和章程,符合党章、团章等相关规定的基本条件,思想积极上进,入党动机端正,编入党章学习小组,经常性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等学习教育。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积极分子,要求团员已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自递交入党申请书以来培养教育一般不少于六个月;团组织向党组织推荐发展对象,原则上应当是团员中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并通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核。

2.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在团员青年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023年度“三亮三比”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为优秀的优先考虑。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上学期无不及格课程,本学年未受到任何团纪、校规处分,且“推优”时不在校纪处分期内。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3.符合基层党委、基层团委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四、推优工作的程序与要求

1.在推荐对象本人提出“推优”申请的基础上,团支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讨论产生推荐对象候选人名单。候选人必须要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各学院可制订包括志愿服务、青年大学习等内容在内的推荐基本要求。

2.经学院团委或所在党支部批准后,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上级团组织和党支部须派专人现场负责“推优”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3.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4.团支部组织委员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5.各位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6.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非实际到会团员的半数),进入考察环节。

7.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人选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团组织审核。

8.上级团组织审核团支部推荐意见和相关材料,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和相应党支部反映。

9.公示无异议后,上级团组织对符合条件的,向相应党支部推荐,由党支部研究决定。

10.组织推荐对象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团组织推优入党推荐表》,推优有效期为2年,从学院团委签署意见之日起计算。

五、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推优”工作,严格推荐纪律和推荐程序,严禁拉帮结派、弄虚作假。如出现违纪问题,取消推荐人在校期间的“推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团内纪律处分。

2.各学院团委要持之以恒抓好团员教育,通过团校、党章学习小组等载体,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帮助团员提高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3.各学院团委要积极推荐优秀“青马工程”学员作党的发展对象。“青马工程”学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期间参加的理论学习、社会实践等课程应当记入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材料中。

4.各学院团委要在所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把握工作节点,认真开展推优入党工作。

5.各学院团委在完成推优入党工作后,将《推优入党汇总表》(附件3)上交校团委指定邮箱:tw@nbt.edu.cn。同时,各团支部书记需前将团支部的推优人员信息通过“智慧学工”-“团委服务”板块进行系统录入,供上级团委审核。(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4。)

联系人:

团委刘老师 88229031

团委基层建设中心 冯浩然 15967894609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