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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22    作者:刘笑成     来源: 团委     点击:

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章》要求,团员由一个基层组织转移到另一个基层组织,必须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为做好2024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组织关系迁转流程

我校依托“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集中开展2024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线上转接工作。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

2.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转接手续。

提示: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有以下类型,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正确的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

(1)升学(国内读研)的毕业生团员:询问拟升入学校的团组织名称,提交转入申请。不得转入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2)已就业的毕业生团员:对已经建立团组织的企业,如大型国企、机关事业单位等,明确团组织名称,提交转入申请;如就业单位未建立团组织,则询问企业所在街道团组织(街道组织名称格式参照:xx省xx市xx区xx街道学社临时团支部/xx镇学社临时团支部),提交转入申请。对拟转入团组织未及时批准转入的,要及时与就业企业或街道团委联系,督促其尽快批准。

(3)出国(境)的毕业生团员:应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乡镇街道团组织。(转入组织名称格式参照:xx省xx市xx区xx街道学社临时团支部/xx镇学社临时团支部),若转入组织迟迟没有通过申请,要及时联系乡镇街道团组织。

(4)参军入伍的毕业生团员:由学院或本人在智慧团建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学校团委审核后报省级团委审核,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5)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中做好延迟毕业标记,并集中管理。

(6)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团员: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团员,团组织关系需转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转入组织名称格式参照:xx省xx市xx区xx街道学社临时团支部/xx镇学社临时团支部),若转入组织迟迟没有通过申请,要及时联系乡镇街道团组织。

二、时间安排

1.就业、未就业和出国(境)的毕业生团员:即日起至7月8日,以各学院团组织为责任主体,应全部发起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7月9日前,各学院组织要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升学的毕业生团员:研究生入学报到后,各学院要督促学生与录取学校对接,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9月15日前,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应根据部队的要求,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一并办理好“智慧团建”系统中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9月30日之后,各级团组织发起的转接申请若10天内未及时审核,“智慧团建”系统将退回申请,需再次发起转接申请。

三、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是团员政治身份认定的重要保障,是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毕业学生团员开展团员教育教育的重要契机,各学院必须做到高度重视、有序推进。

2.完善工作机制。学院要成立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专班,健全院、班联动的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班团组织责任,对毕业年级的各支部“智慧团建”系统管理员和团员进行培训。要推动将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纳入到学院毕业生离校方案和新生入学教育方案当中。要及时发现、协助解决工作中的现实问题、个例问题,以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各学院“学社衔接率”100%。

3.加强督促检查。参照去年惯例,校团委将适时启动“通过完成率”通报工作机制,加强工作核查和督导。本年度“升学衔接率”“学社衔接率”将同步纳入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

联系人:

校团委 刘笑成 88229031

校团委 基层建设中心胡杨 13569057053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