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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做好2024年团员发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9    作者:刘笑成     来源: 团委     点击: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共青团队伍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团组织注入新的活力,根据上级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团员发展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员名额

2024上半年学校计划发展团员300名,综合考虑学院团青比、学院非团员学生总数和智慧团建各学院团员比例等因素,核定学院发展团员指标。具体名额如下:

二、工作要求

(一)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

各学院团委要切实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按照《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等文件要求,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把思政课考评优良、8学时团课学习合格、年度20小时志愿服务时长等作为入团必备条件。团员发展要严格规范“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的入团程序,使入团的过程成为提升团员先进性的过程,从源头上确保团员发展质量。

(二)注重过程管理,明确工作进度

各学院团委要指导班级团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团员发展,对已经完成发展各项工作的新发展团员,要及时录入团中央“智慧团建”系统。原则上,2024年6月30日前要不少于70%的发展指标,2024年10月30日前要全部完成团员发展指标。对已经发展的团员,2周内要录入到“智慧团建”系统中。对确实不能按时发展的,要及时说明情况,学校团委将收回指标并再次调配。

(三)增强政治意识,严守发展纪律

各学院团委要把团员发展作为思想引领和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载体,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发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确保发展的团员合法合规。学校团委将对发展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程序发展、材料不全、未及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等行为,将对团委负责人进行约谈,对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按照《中国共青团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1:“十步骤、三公示、六必须”入团程序要求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