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印发的《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和《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4.0 版 2023 年修订)文件要求,紧密结合面向团员和青年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坚持夯实基层的鲜明导向,从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聚焦提升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服务功能,扎实推进团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学校2023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2023年6月1日前成立(满6个月以上)的团支部纳入“对标定级”范围。流动团员团支部、临时团支部等不纳入。
二、评定标准
各学院2023年团支部“对标定级”应紧密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对接国家重点战略和重大任务,重点在理论学习(含宣讲)、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应急处突、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领域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激发团员青年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挺膺担当。重点评估2023 年度团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功能作用发挥情况(参考标准2023年版见附件1),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一)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好,示范带动作用好。
(二)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成立时间一年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较强,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较好。
(三)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
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有一定组织力,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有一定成效。
(四)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效一般,发挥作用一般。
(五)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下设团支部中有被评定为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的团总支部,不得评定为五星级团总支部。
三、评定步骤
对标定级”工作坚持定期集中开展,实行动态管理。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1月5日前,团支部对照参考标准,采取“五评、双签字”(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团员代表分别签字确认)的方式,确定自评结果,核准团支部的成立时间、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和申请入党的团员人数等信息,录入“智慧团建”系统。评定为五星级的团支部,须在完成自评后在“智慧团建”系统提交 2023 年度重点工作项目(重点反映开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规范化建设成效和作用发挥情况,500字左右)被列为重点整顿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二)学院团委复核认定
1月12日前,各学院团委结合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采取“三必核、两必听”(核实“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的方式进行复核认定。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工作,否则无法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复核。
学院团委复核认定应坚持优中选优,从严把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20%;防止只表扬不批评的好人主义。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中记录。
基层团委开展复核前,要全面完成空壳团支部的整理整顿,否则无法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下属所有团支部开展复核。基层团委“对标定级”复核率将作为评价各学院基层建设工作的重要指标。
(三)学校团委抽查评估
1月中旬,校团委组织部将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情况,抽检学院团组织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情况,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地方是抽查的重点。
四、工作机制
(一)分级负责。各学院团委要统筹安排本单位班级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动态抽查复核,靠前指导督导,坚持严肃考核,传递工作信号和压力。团支部书记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主动接受指导,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二)评议考核。“对标定级”开展情况须作为团支部书记述职测评内容。各学院团委可根据需要因地制宜细化评分标准,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避免定级标准畸高畸低。
(三)激励约束。被评定为五星级或四星级团支部,2023年方可参评团内荣誉(如地方各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上级团组织可以给予合理激励;被评定为五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团组织及其团组织负责人,2024年不得参评团内荣誉或参加团的重大活动。后进或软弱涣散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连续2年开展“对标定级”或被评定为后进、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上级团组织应向相关党组织通报有关情况。对指导推动“对标定级”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的团组织及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组织处置或纪律处分。
(四)其他。评星定级以线下开展为主,线上依托“智慧团建”同步记录,线下线上不能相互替代。
全部工作须在1月17日(周三)之前完成,并于1月18日(周四)16:00前将纸质版附件1、2、3(2、3须盖章)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06),电子版附件2、3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nittwzzb@163.com。
联系人/电话:刘笑成 88229031
胡杨18758300695
附件1:团支部“对标定级”认定表
附件2:重点整理整顿团支部信息台账
附件3:学院基层团支部“对标定级”汇总表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