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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公开增选2023-2024学年校团委副书记(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23    作者:陈艳     来源: 团委     点击:

各级团组织、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方案》《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团组织引领青年、凝聚青年的作用,增强学生干部的社会工作能力,培养优秀的后备青年干部,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发展,经研究决定,拟从我校在校生中增选2023-2024学年校团委副书记(学生)。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次选聘1人。

(二)招聘对象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先。

2.我校在籍在校大三学生

(三)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觉悟高,品行好;集体荣誉感强,顾大局,讲纪律;有奉献精神、工作热情,服务意识强;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及文字写作能力。

2.学习成绩优秀,原则上要求上学期学业排名50%以内,且无不及格课程。

3.原则上要求至少有一个学期的团支委(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

4.在网络新媒体、文体艺术、科技创新等方面有特长,或者有其他突出表现或贡献的,可适当放宽要求。

5.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青年群众基础好、威信高,熟悉共青团工作。

(四)岗位设置

校团委(学生)副书记,将协助团委重点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学生组织改革发展、挑战杯、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办公室等工作。

应聘人员可结合个人专业和特长等实际情况,填写2个工作内容意向。

二、选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6日17点前报送相关材料(报名表、相关支撑材料: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等)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06),电子版同时发送至tw@nbt.edu.cn。

(二)资格审查及考核

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校团委依据资格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面试。

(三)确定拟任用人选

综合考虑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根据考察情况,校团委研究决定拟任用人选。

(四)公示

对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确定人员正式任职。

附件: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申报表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