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有效落实全团大抓基层的要求,扎实推进共青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团,切实提高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经研究,宁波团市委决定开展开展2023-2024年度宁波市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全面落实团十九大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宁波共青团工作“全面领先领跑”。坚持党建带团建,围绕五四红旗团组织“四个好”的基本要求,切实抓好团的工作覆盖,着力创建一批团建强、工作实、示范作用突出的先进基层团组织,不断夯实团的基层基础,提高基层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和贡献度,以实干争先的标兵姿态为宁波加快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争创共同富裕和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引领的市域样板贡献青春力量。
二、创建申报对象
我校基层团委和团支部。其中,2022、2023年度创建成功的单位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三、创建流程
2023-2024年度市级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创建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差额推荐的方式。
(一)申报环节。8月28日前,各创建申报单位将《创建申报表》(附件1、2)的电子版(WORD版)上报至学校团委指定邮箱。8月30日前,学校团委将择优推荐基层团委和团支部各1个至团市委学少部。各区(县、市)团委、团市委青年发展部(市直属机关团工委)、团市委学少部(学联秘书处)认真审核创建申报表,通过创建申报比选、创建方案答辩等方式,结合党组织意见、工作实绩等因素,于9月15日前,择优推荐2023-2024年度市级五四红旗团组织创建集体名单。
(二)创建环节。待团市委组织部确认同意并反馈创建名单后,入围的各创建申报单位按照创建要求扎实开展创建工作,对照考核标准准备日常工作材料,根据工作推进情况不断补充完善日常工作材料(PDF版),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上交至各区(县、市)团委、团市委青年发展部(市直属机关团工委)、团市委学少部(学联秘书处)。
(三)初核环节。各区(县、市)团委、团市委青年发展部(市直属机关团工委)、团市委学少部(学联秘书处)根据《宁波市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考核评分标准》(附件3、4),对照各创建单位提供的日常工作材料内容进行评分。根据总分排序后,按照《名额分配表》的数量,于2024年3月底确定入围现场汇报环节的创建单位名单。
(四)现场汇报环节。入围现场汇报的考核单位制作能反映创建工作整体推进情况、团市委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点上工作特色创新情况的PPT,并在考评会上进行汇报。考核组根据汇报内容及现场效果进行评分。现场汇报时间初定于2024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
(五)集中评审环节。市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考核管理小组汇总创建单位现场汇报考核分和特色工作奖励加分,召开会议集中研究考核结果,综合创建单位各环节成绩,按照《名额分配表》中总数的80%左右确定2023-2024年度宁波市五四红旗团委、宁波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并于2024年“五四”期间予以表彰。
四、创建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级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是全市共青团组织的最高荣誉。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把创建活动作为推进共青团改革、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强化指导,切实在基层形成你追我赶,齐争共创的良好局面,提升基层团组织的整体活力。
2.强化创建,发挥作用。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关键在创建过程,根本在发挥作用。各学院一定要规范创建过程,充分结合智慧团建管理情况、强基指数完成情况、改革攻坚推进情况等,使创建活动贯穿于基层团建工作的全过程,在创建中要体现特色、推动工作、发挥作用。按照团市委的统一部署,切实通过创建在各个层级和领域发现一批先进团组织,形成齐抓共创、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3.加强管理,严格要求。申报创建期间,上级团组织将通过各种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创建工作,在创建过程中对基层团组织的工作开展予以指导帮助,实现“创建一个、带动一片”的良好成效。
联系人:陈艳,88229031
邮箱:tw@nbt.net.cn
附件:
1.2023-2024年度宁波市五四红旗团委创建申报表
2.2023-2024年度宁波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创建申报表
3.2023-2024年度宁波市五四红旗团委考核评分标准
4.2023-2024年度宁波市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考核评分标准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