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主义团成立100周年,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共青团改革创新,全面推进从严治团,科学考察学校共青团工作实绩,校团委决定对全校各基层团委2022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基层共青团
二、考核内容
以《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度基层共青团工作考核
评分指标》(附件1)为基本内容,兼顾其他工作内容。
三、考核办法
年度考核采用各基层团委述职,评审团评议的方式,此
外还列有加扣分项。述职采取PPT工作汇报、评审团现场评分形式。由机关部分职能部门评分、各基层团委书记、各学院学生代表、校级学生组织代表组成的评审团综合打分评定。
最后得分=(机关部分职能部门评分×50%+各基层团委书记评分×30%+学生代表评分×20%)。
四、工作要求
1.各基层团委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工作,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并尽快对考核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各学院团委要对照年初下发的《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度基层共青团考核评分指标》(自评表)(附件1)进行梳理,于12月5日17点前将自评表、学院团委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格式参照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12月6日交至答辩现场。
3.答辩考核于12月6日上午9点、行政楼603会议室进行,请学院团委书记以PPT形式认真总结2022年度共青团工作开展整体情况和特色工作、简述2023年度工作思路,注重凝练特色,用数据说话,内容全面、准确、详实,陈述时间控制在6分钟以内。
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18758302706
邮箱:cy@nit.net.cn
附件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2年度基层共青团考核评分指标》(自评表)
附件2:学院团委2022年度工作总结和2023年度工作计划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