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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做好2021年发展团员核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9    作者:陈艳     来源: 团委     点击: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扎实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严实做好团员发展及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共青团宁波市委《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发展团员核查工作的指引》,现就2021年发展团员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范围

我校2021年发展团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核查内容

重点核查以下问题:(1)未满14周岁入团;(2)入团志愿明显抄袭;(3)入团教育不规范,包括团课未满8学时、内容不规范等;(4)入团程序不规范,包括入团志愿书必填项目未填、介绍人意见不规范、支部大会不规范、时间顺序颠倒等;(5)审批把关不严,包括审批时未发现存在问题、审批意见不规范等;(6)使用不规范入团志愿书;(7)电子档案不完备,包括缺页漏页。

三、核查方式和进度安排

1.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6月14日前完成以下二步自查工作:

(1)网上核查,依托“智慧团建”系统,核查团员电子档案;(2)档案核查,对照学生的纸质团员档案,进行纸质档案核查。

2.学校团委将于6月15日,前往各学院对学生团员档案进行实地核查。

四、整改处置

1.“智慧团建”系统已上线团员电子功能,请各学院对发展团员核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重新上传入团志愿书(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

2.对存在问题的团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不允承认团员身份等处理。

3.对发生问题较严重、较集中的相关责任人,依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和问题。

五、上报结果

各学院团委填写台账和表格(详见附件3)汇总后加盖公章于6月14日17点前上报至学校团委,同步报送核查专题报告及整改处理结果,附不予承认团员身份的名单信息和问责的团干部、团支部信息。纸质材料交至行政楼206,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陈 艳88229031

黄伊茹18857494077

邮箱:nittwzzb@163.com

附件:

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年发展团员基本信息汇总表

2.替换档案操作指引

3.2021年发展团员工作核查表(表1、2)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