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2023届毕业生:
近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2023-2024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团委已于2023年4月21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两项计划” 报名工作的预通知》,结合招募要求和上级通知要求,现对“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23—2024年度西部计划紧紧围绕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部署,实施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7个专项(见附件1)。
二、招募选拔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5月15日前)。有意向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课登陆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在西部计划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报名表后,经所在院系团委审核盖章,由学院统一交至校“两项计划”项目办(校团委)。
(二)资格审核(5月20日前)。学校项目办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填报内容真实性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身体健康状况等进行审核。
(三)综合推荐(5月24日前)。学校项目办根据我校可推荐参加体检的人数,协调有关部门对入选的报名者逐一进行心理测试、笔面试,按志愿服务经历和意愿、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等情况,择优选拔推荐志愿者,并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
(四)组织体检(6月10日前)。省项目办组织初步入选的报名学生进行集中体检。所有体检由省项目办牵头,学校项目办具体落实。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学校项目办积极协助做好体检工作,并及时上报省项目办体检结果。
(五)公示和录取志愿者(6月20日前)。省项目办开展志愿者录取、岗位匹配等相关工作。省项目办公布志愿者录取名单后,学校项目办在本校校园网对入选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如公示无异议,学校项目办指导入选学生签订招募协议书(见西部计划官网)并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三、培训及上岗
(一)培训和派遣(7月下旬)。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身份证,由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到各服务省培训地报道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
(二)志愿者补招。派遣之前,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同等数额选拔补招。补招严格按照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进行,经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派遣和签订三方协议(8月15日前)。培训结束后,由服务县项目办将本县志愿者集中接到服务县,由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完善有关信息。志愿者应按照所签订三方服务协议的服务岗为上岗。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岗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调整。服务岗位原则是不得跨省调整。
以上实施步骤和开展时间如受其他因素影响而需调整,以全国项目办补充通知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高度重视本项目的组织实施,认真组织学生报名招募工作,并做好报名后的推荐工作。
(二)大力宣传。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宣传,解读相关政策,扩大项目综合影响力。广泛宣传优秀志愿者服务基层和在基层成长成才的感人事迹,在全社会进一步弘扬志愿服务精神,更好地引导我校毕业生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观念,鼓励更多的青年在基层火热的实践中建功立业,锻炼成长。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项目办。
咨询热线:
校团委办公室:0574-88229031
刘笑成:18892626541
附件1:2023—2024年度西部计划专项情况
附件2:2023—2024年度西部计划地方项目情况
附件3:2023—2024年度西部计划志愿者保障机制
校“两项计划”项目办公室(校团委)
202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