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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浙江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26    作者:陈艳     来源: 团委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根据《共青团浙江省委和浙江省青年研究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浙江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现就做好2025年度浙江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课题研究应聚焦当前青少年发展和青少年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政治性、前瞻性和实效性。研究选题要紧贴党政所思、青年所盼、社会所求,注重从当前浙江青少年发展急难愁盼和青少年工作的重点领域来确定研究主题,凸显研究的决策参考价值和实践应用价值。申报选题可参考《2025年度浙江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

二、申报对象

全校教师均可申报。课题申报应组建一支能力过硬、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原则上每个课题组必须有1名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研究水平的专家学者参与。申报者要注意整合不同学科、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结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共青团及青少年工作者力量,发挥好优势互补作用,加强集体调研、集体研讨、集体攻关,使课题研究既有较高的理论深度,又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

三、课题管理

2025年度浙江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由省青年研究会按照《浙江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重点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管理。团省委、省青年研究会对课题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后将择优预立项,并拟于2025年7月左右开展中期检查,2025年10月开展课题研究成果审核鉴定,符合要求的准予立项、结题。中期检查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并将中期检查报告书及专家意见存入课题管理档案,作为课题立项、结题的重要依据。立项、结题工作采取书面验收的方式,课题负责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立项、结题所需材料,由团省委、省青年研究会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鉴定,通过专家评审鉴定符合要求的予以立项并颁发结题证书。若课题未通过评审或无法按时完成,则不予立项。对于文字复制比在20%以上的课题,直接不予通过。不予立项、结题的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不能申报下一年度研究课题。

四、其他

12月6日前,有意愿申报的老师将课题申报材料(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tw@nbt.edu.cn,纸质版交至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06),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团委陈艳662706

附件1.2025年度浙江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指南

附件2.2025年度浙江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预立项申请书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