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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浙江省候选人推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0    作者:陈艳     来源: 团委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动员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根据《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浙江省候选人推报工作提示单》,今年将继续开展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自信自强 勇毅前行

二、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三、奖学金设置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获得团体授予奖学金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一)“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在读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把人选的政治表现、道德素质作为首要条件,推荐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乡村振兴、民主法治、文教体育、绿色发展、社会服务、卫国戍边、统一战线、对外交流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奋斗力行4个类别;

5.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

1.截至2024年暑假前,内地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在学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科创团体;

2.申报团体应突出科技自立自强,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在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工程、突发事件和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申报团队近三年获得过“挑战杯”等国家级荣誉或表彰。

3.团体中高校在学的青年学生应占总人数的80%以上。

五、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2月22日17点前,有意愿申报的同学、团队填写《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附件2),提交所在学院团委审核;

2.学院审核、推荐。2月23日17点前,各学院团委根据申报材料,择优推荐至学校团委。个人荣誉每个类别最多推荐1人、团体最多推荐1个。本次推荐只需报送电子材料(附件1-4),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3.学校审核、公示。2月25日17点前,学校根据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予以公示。

六、其他

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88229031

邮箱:tw@nbt.edu.cn


附件1: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

附件2: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表

附件3:2023-2024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科创团体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