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育英学校看望慰问师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少先队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省少先队工作学会决定共同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少先队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以《2024年度浙江省少先队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 1)为重要参考依据,研究课题选题注重突出政治性,以少年儿童思想政治引领和成长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来确定 研究主题;注重突出针对性,紧扣当前少先队工作中迫切需 要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来确定研究主题;注重突出实效性,以研究课题的实践应用价值来确定研究主题。
二、申报对象
各级团委、少工委、少先队工作学会,各相关高校、教科研机构,各中小学、少先队名师工作室等少先队工作研究团队及相关少年儿童研究机构均可申报。研究课题申报应组建能力过硬、素质优秀、结构合理的研究团队,可依托高校或科研机构,邀请长期关注研究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有关专家、学者指导、参与或牵头。
三、课题管理
2024年度浙江省少先队研究课题由省少先队工作学会按《浙江省少先队工作学会课题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少联〔2014〕4 号)管理。研究课题申报并择优立项后,将在2024年5月左右开展立项课题的中期检查,2024年10月将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评审鉴定,符合要求的准予结题。中期检查采取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并将中期检查报告书及专家点评意见存入课题管理档案,作为课题结 题的重要依据。结题工作采取书面验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结题所需材料,由课题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评议通过后由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少工委、省少先队工作学会颁发课题结题证书。如课题研究成果未通过评审或无法按时完成,则按照不予结题公布。不予结题的申报人及课题组成员不能申报下一年度研究课题。
四、其他
1.2024年度浙江省少先队研究课题立项分基层组和高校组。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写《浙江省少先队研究课题申请书》(附件2),各中小学校及相关单位申报课题由所在单位批准后报送所属市级团委、教育局择优推荐参加基层组评审。各高校申报课题由所在单位及校团委批准,择优直接报送参加高校组评审,不占地市推荐名额。
2.11月10日17点前,以学院、部门为单位将课题申报材料(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tw@nbt.edu.cn,纸质版交至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06),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艳,88229031
附件1.2024 年度浙江省少先队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附件2.2024 年度浙江省少先队研究课题申请书
附件3.2024 年度浙江省少先队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