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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的工作提示

发布日期:2022-06-07    作者:陈艳     来源: 团委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根据团中央要求及团省委4月下发的《关于开展2022年浙江省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的工作提示》,现将2022年浙江省共青团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提示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各学院团委要指导班级团组织及学生会、学生社会、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向街道(乡镇)、社区(村)、“青年之家”等组织和活动场所报到,采取校地共建、支部结对、团员报到、骨干兼职等方式,参与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等实践活动。

2.各学院要在暑期间集中组织开展“双百双进”“返家乡”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志愿服务、基层治理、实地调研、兼职锻炼等社会实践,主要包括参与社区治理、开展课后服务、组织社会调查、开展文体活动、促进基层团建等。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与县级团委、社会领域基层团组织两个层面的组织结对,就近就便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多种结对模式,并围绕社区治理、课后服务、社会调查、文体活动、基层团建等方面挖掘项目典型案例、扩大宣传。

2.各学院每年组织不少于25%的团支部、不少于5%的在校学生参与城乡社区实践计划。各学院每月统筹团支部、学生参与活动情况、社区结对情况,在月度统计表中报送,并附活动链接。

3.各学院于6月9日前完成结对工作,并报送本学院上半年工作推进情况表(附件)至cy@nit.net.com。

附件:大学生社区实践计划工作推进情况表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