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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浙江省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7    作者:陈艳     来源: 团委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结合庆祝建团100周年,进一步用身边的榜样力量引领广大同学不断坚定理想、传承红色基因,鼓励新时代青年以青春之我践行“强国有我”青春宣言,根据《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浙江省候选人推荐工作提示单》,今年共青团中央将继续开展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

二、组织架构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主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三、奖学金设置

1.“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

2.“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授予奖学金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四、报名条件

1. 截至2022年暑假前,在读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 在投身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乡村振兴、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助推学术和科技进步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区报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要求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4. 奖学金分为爱国修德、勤学求真、创新创业、社区实践、奋斗力行5个类别。

5. 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五、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5月10日17点前,有意愿申报的同学填写《2021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附件1),提交所在学院团委审核;

2.学院审核、推荐。5月11日17点前,各学院团委根据申报人个人材料,择优推荐至学校团委。每个类别最多推荐1人。本次推荐只需报送电子材料(附件1、附件2),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3.5月12日17点前,学校团委根据推荐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每个类别最多可择优推荐1名学生至团省委。

六、其他

联系人:陈艳

联系电话:88229031

邮箱:twbgs_nit@163.com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