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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举办“初薪班”2023级新生团支委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8    作者:陈艳     来源: 团委     点击: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夯实共青团工作基础、加强新生团支部就建设,学校团委决定开展“初薪班”2023级新生团支委培训计划,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2023级全体团支委(详见附件1)

二、培训时间

2023年10月—2024年3月

开班仪式:暂定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四史、青年运动史等,学习新时代青年思想引领工作的实践与探索,基础团务知识培训、优秀团支书经验分享、主题团日活动设计实践等。

四、培训纪律

1.担任班级团支委的同学原则上须参加一次培训,可以是岗前培训,也可以在岗培训;团支委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团支部年度(学年)评优评先依据。

2.学员须自觉遵守培训纪律,按时、认真参加培训班安排的学习及实践活动。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假须向学校团委团校培训中心提交书面请假说明(经学院团委书记签字确认);请假一次的学员须上交一篇不少于800字的自学心得。旷课一次及以上,或者迟到、早退、请假二次及以上的学员培训考核不合格。

3.经确认的学员名单原则上不予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须由学院团委提前3天提出学员调整申请,并安排好其他团支委或团员代表参加培训。

4.培训期间,团员需佩戴团徽。并携带学习笔记,记录学习心得。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新生团支委培训工作,把“初薪班”作为提升新生团干部能力、激活新生团支部活力的关键举措,切实加强宣传动员、管理指导。

2.各学院团委要安排团学骨干(学生团委副书记或组织部部长)1-2名担任专门联系人,协助做好学员的组织管理。

3.为评估培训效果,结业时将组织学员对培训课程进行培训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培训班改进的重要依据。

4.各学院于10月22日17点前,将附件1、附件2发送至nittwzzb@163.com,文件命名为xx学院“初薪班”2023级新生团支委培训学员名单汇总/学院联络人(组长)汇总表。

联系人/电话:

团委 刘笑成老师   88229031

团委团校培训中心 滕明起 15068351669

邮箱:nittwzzb@163.com。

附件1.“初薪班”2023级新生团支委培训学员名单汇总

附件2.“初薪班”2023级新生团支委培训学院联络人(组长)汇总表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