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结合广泛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着力培养一批“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素质全面、模范表率、堪当重任”的优秀大学生骨干。经研究,决定招收2023-2024学年“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宁波分院(高校班)”第二十四期学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收岗位类型
“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宁波分院(高校班)”第二十四期学员班拟招收学员约60人,学习期为一年。具体职责如下:
1. 根据《“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宁波分院(高校班)”第二十四期学员培养方案》(详见附件2)完成相关学习课程;
2. 按照《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考核条例》规定,由团市委、市学联进行日常学业管理和考核,并报团省委、省学联审核,考核意见将反馈给所在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通过结业考核的学员将颁发结业证书。
二、招收范围和对象
在甬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在校生(非应届毕业生,本科学生原则上以2021级为主,专科学生原则上以2022级为主,研究生原则上以2022级为主)。
三、招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养过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 熟悉和掌握学生工作的原则和规律,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作风正派,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
3.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4. 身体健康,工作踏实,有承担较重工作任务的思想准备,能够妥善处理个人的工学矛盾。
5.有自主成才的意识和进取心,并立志成为学院培养目标中的优秀大学生骨干。
(二)“新世纪人才学院宁波分院(高校班)”学员选拔条件
1.2023-2024学年的市学联驻会(轮值)主席直接录取,不占各校名额;市学联部室负责人优先录取,占用各校名额;
2.在甬各高校的校团委副书记(学生)、校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校社团联合会主席,优先录取。
四、招收程序和方法
(一)对于学员选拔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关于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的意见》(中青联发〔2020〕5号)的相关要求,严格做好推荐选拔工作。要深入了解推荐人选日常表现情况和群众基础,严格按照选拔标准及名额分配情况推荐理想信念坚定、综合能力突出的学生。
(二)人才学院(高校班)第二十四期学员由各推荐单位等额推荐,推荐单位负责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考核(形式由各单位自行决定),并按照名额分配表推荐最终人选名单。人选名单需在学校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各推荐单位需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将取消推荐单位推荐资格。入选学员参与教学活动的情况,将作为确定下一期人才学院招新名额的重要参考。
五、考核管理
1.学院实行严格的学分制管理,按照《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考核条例》定期对学员进行考核,由人才学院提出评审意见,报团市委、市学联审查批准,并把考核意见反馈到所在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2. 人才学院教学根据入选学员参与教学活动情况、请假次数采用末位淘汰制。请假次数超过2次及以上不予结业。学员毕业后,经团市委、市学联考核,考核通过后报送团省委、省学联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获得由团省委、省学联、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联合颁发的结业证书。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广泛发动,积极推进,切实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和选拔工作。
请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并请于9月26日之前将报名表(附件3)及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报送至邮箱,纸质盖章版报至团委(行政楼206)。
联系人:孟浩栋、刘笑成
联系方式:88229031
电子邮箱:mhd2022@nbt.edu.cn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