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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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开展2023年度学生社团年度审核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5    作者:孟浩栋     来源: 团委     点击:

各社团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为有效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规范学生社团的管理,深化学生社团育人功能,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实现学生社团高质量发展,根据《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经学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评议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学生社团年度审查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2023年3月31日前正式成立)

二、年审程序

年审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各社团根据要求提交审查资料,学校团委初步审核后交学校社团管理评议委员会评审,经审核后公示年度注册审核结果,对审核不合格的社团作出相应注销或整改要求。

三、年度审核内容

年审内容包括社团成员构成、社团负责人工作及学习情况、年度活动清单、社团工作总结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指导教师工作情况、业务指导单位意见、财务状况、新媒体情况、有无违纪违规情况等。

四、年审方式

本次年审主要以书面审核为主,审核过程中如有疑问,再面询或补充材料。

五、时间安排

(一)下发通知

12月15日,下发学校关于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

(二)材料初审

12月19日24:00前,各学生社团根据年审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对社团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不合格的需及时补充相关资料。材料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学校复审

12月24日24:00前,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将初审后的材料提交至学校团委。逾期不交的学生社团视作年审不合格,对该社团予以注销。

(四)学校评议

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3日,学校社团管理建设评议委员会对各学生社团的资料进行审核。

(五)审定并公示

2024年1月3日后,将评议材料报学校党委会审定,根据审定意见公示最终结果。

六、注意事项

(一)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及学生社团要高度重视年审工作,注意时间节点,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和参加年审。电子版资料以压缩包方式,材料命名****单位2023年度学生社团年审材料,纸质版统一交至社团督导中心,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按照年审结果对社团实行奖惩机制。对运行情况良好的社团,可在评奖评优、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适当的表彰奖励;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社团限期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一般为3至6个月。整改期间,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整改结束后,须进行注册登记,方可正常开展社团活动。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校团委具体通知为准。

联系人:孟老师 13777106041

包同学 15268634114

电子邮箱:ntusududao@163.com

附件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年度注册审查制度(2023)

附件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3年度学生社团年度注册审查手册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生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