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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学生会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社团优秀指导老师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1    作者:孟浩栋     来源: 团委     点击:

为了更好地发挥大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社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建立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提高社团活动的水平,带动社团全面繁荣和发展,同时鼓励指导老师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学生社团活动中并给予学生社团方向性、专业性、技术性的指导。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社团优秀指导老师评选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对指导老师考核的项目分为社团建设、活动开展、社团获奖情况、社团成员对指导老师的评价四部分。

(一)社团建设:

(1)指导老师本人或组织相关人员为所指导的社团进行专业知识的讲座或培训;

(2)指导老师指导社团制定关于社团发展、社团运作的规章制度;

(3)指导老师参加所指导社团举行的会议;

(4)指导老师监督学生社团每月公布一次会费使用情况。

(二)活动开展:指导社团组织或参加校内外各项社团活动。 

(三)社团获奖情况:指导学生社团参加校内外各项社团活动获奖情况,以获得的荣誉证书为准。 

(四)社团成员对指导老师的评价:社团成员对指导老师的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两级。由社团所有成员进行不记名投票的结果为准。

(五)扣分处理:社团组织及其成员有违纪情况。

二、名额分配:

采取量化考核的办法,根据指导老师所指导社团工作情况及社团星级评定结果,对指导老师进行考核评分,最终评选总人数不超过10人。

三、评选流程:

各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填写《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生社团优秀指导老师申报表》(见附件1)并于4月21日前将电子版提交至邮箱ntusududao@163.com,纸质版盖章后提交至行政楼团委206。

如有疑问请联系:孟老师88229031

柯同学15757686915

李同学15395860326

电子邮箱:ntusududao@163.com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生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