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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学生会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7    作者:陈艳     来源: 团委     点击:

校院两级学生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巩固深化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成果,落实全面从严治会要求,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同学满意度、大局贡献度、社会认可度,树立起富有理想、关心同学、清新阳光的组织形象,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浙大宁理青年成长成才,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4年4月19日至4月28日

二、培训对象

校院两级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

三、培训形式

校院两级学生会围绕主要议程和相关文件,自行组织线下集中学习。

四、主要议程

1.学生会执行主席领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文件。

2.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领学《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

3.学生会秘书长领学《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文件。

4.学生会工作人员围绕权益维护、组织建设等方面展开主题研讨。

5.通过主题研讨,结合学生会工作特色,凝练“我为同学办实事”学生会工作品牌。

6.学生会秘书长讲话。

除以上议程外,各学生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培训议程。

五、培训要求

1.全员学习,提高实效。各级学生会需在4月28日前完成全员线下培训。

2.按时报送,积极宣传。各级学生会要通过积极宣传培训活动,并于4月30日前将“我为同学办实事”学生会工作品牌(图文并茂)、培训会图文、新闻报道链接一并发送至邮箱ntusu_09@126.com,文件夹统一命名为“XX学院学生会培训会材料”。

联系人:陈艳88229031、赵锦博13633905786


附件1:《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附件2:《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

附件3:《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学生会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