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纪委、团委关于开展2024年宁波市“青廉说”廉洁文化教育基地讲解展示活动校内选拔赛的通知》,经过个人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选等环节,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一等奖:
传法学院 法学232班 赵浩博 《传承廉洁家风,构建清廉社会》
数据学院 计算机236(求是)班 马玉然 《书香湖语传廉意,青春热血话廉行》
二等奖:
商学院 中贸221班 冯欣忆 《宁波沙氏故居》
信息学院 电气221班 张雨婷 《宁波大学园区图书馆“阅廉明心”主题馆》
商学院 金融232班 孙梦喆 《清影照科研,呦呦传清风》
传法学院 网新231班 谭晔 《清风扬帆·廉心卫海》
三等奖:
商学院 国商(专升本)232班 章寒婷 《清风徐来,书香湖语间——探寻天一阁与月湖的廉洁文化之旅》
商学院 金融233班 陈镭堋 《钱湖之畔寻廉迹,明州古邑倡新风》
商学院 国商212班 李海宇 《逸响千秋,行廉志洁——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流清园的廉洁之歌》
机能学院 能源231班 郑毅 《廉洁清风-天一阁楼》
设计学院 数媒231班 倪航 《传承红廉精神,铸就时代新人——深入解读北仑“红廉蔚斗”廉洁文化教育基地》
材料学院 高分子222班 李昊宇 《阅廉明心、清廉“青”心》
生化学院 化工233班 金正浩 《清风鄞韵》
公示期:9月18日-9月20日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通过书面形式向团委反映。反映问题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包括异议内容、具体证据等,并请签署真实姓名、单位名称、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如果是单位提出异议,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纪委、团委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人:
纪委联系电话:88229097,联系人:许琼波
团委联系电话:88229031,联系人:陈艳
纪委、团委
202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