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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青春献祖国、奋进新征程”主题合唱展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2    作者:     来源: 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启新学院     点击: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展现新时代主人翁的精神风采,经研究决定,举行2024年度大学生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青春献祖国、奋进新征程 ”主题合唱展演

三、活动原则

(一)通过合唱形式,激发和增强学生爱党爱国的情怀,营造欢乐、热烈的庆祝氛围,为党和祖国献礼。

(二)以育人为宗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入生动丰富的美育活动之中,让更多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高审美和人文素养。

(三)完善工作机制,以展演活动为抓手,构建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校园文化“三位一体”美育工作机制。

四、比赛要求

(一)人数要求:合唱队人数为45-6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可外请)。

(二)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作品。

(三)作品要求:本次比赛以歌颂祖国,礼赞美好生活为主题,其中一首必须是在指定曲目库(见附件2)中选择。另外一首可自选,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表现昂扬精神追求的作品。

(四)时间要求:演唱总时长不超过10分钟。

(五)伴奏要求:演唱规定为钢琴伴奏,不得使用播放音乐伴奏。可以适当增加一些其他乐器作为色彩伴奏,但演奏只能由合唱队员完成,不得另外增加伴奏人数。

、时间安排

1.前期准备:4月10日17:00前完成节目报送工作;

2.节目审查:5月上旬前,对报送节目进行反馈指导;

3.正式演出:5月中下旬。

六、评奖办法

根据节目表演水平、整体表演效果以及加、扣分项目进行综合评定,突出考查节目的合唱艺术性。比赛将邀请校内外专业人士担任评委工作。

七、奖项设置

设艺术表演奖和指导教师奖。

(一)艺术表演奖。根据现场评委评审情况,分别设置一等奖2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发放一定奖金。

(二)指导教师奖:奖励获一奖的节目指导教师(每个节目不超过3名)。

八、组织管理

本次比赛由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和启新学院等单位主办,学校艺术教育中心承办。

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供保障。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经费,为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二)认真组织,注重实效。认真做好组织工作,积极动员学生参与,着力提升节目质量。

(三)注重总结,促进发展。对展演活动的组织、实施、成效、特点、经验等进行总结,促进学院艺术教育工作开展。

(四)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参赛,参赛作品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和亮点。在推选作品过程中,各单位要认真按照评选范围和条件,严格程序,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评选出能真正代表本学院特色和水平的参赛作品。

各单位在4月10日前填写“青春献祖国、奋进新征程”主题合唱汇演报送表(见附件1),确定指导教师、领队老师和参演节目名称、形式、演员等情况。报送表需报电子版,联系人:王涵,联系电话:88229096,邮箱地址:351871218@qq.com。

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启新学院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