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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开展学校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类先进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6    作者:陈艳     来源: 团委     点击: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生活园区团工委、各级学生组织::

学校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紧扣“学思践悟新思想,笃行建功新时代”主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围绕“红色根脉”“八八战略”等十大实践主题,152个团队、129名教师、2600余名青年奔赴我国20余个城市及新加坡,体验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在实践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根据计划安排,现决定开展2023年大学生暑期实践校级各类先进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和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队(包括十佳团队、十佳提名团队)

1.评选对象:各暑期社会实践立项团队。

2.参评要求:实践主题符合总体部署,紧贴社会实际,形式与内容有一定创新;实践团队管理严格,运转顺畅,无安全事故;实践团队成员均积极参加实践,实践活动受到社会关注,实践成果丰富;

(二)优秀个人

1.评选对象:今年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在校学生。

2.参评要求: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表现突出,对团队做出积极贡献;

(三)优秀指导教师

1.评选对象:今年指导学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教师。

2.参评要求:随队指导,工作投入,为实践团队解决实际困难,所指导的实践团队取得较好成效。

二、申报要求

(一)名额分配

1.优秀团队(49个):

各学院实际开展实践团队数量的30%。各单位在综合考虑学院实践团队积分排名情况(积分表将单独私发至各学院)和实践成效实际下,按照具体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团队,其中十佳团队、十佳提名团队数量计算在优秀团队内。

2.优秀个人(视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全过程考核办法》,考核优秀的团队获得“优秀个人”名额不超过登记队员数的50%。考核合格的团队获得“优秀个人”名额不超过登记队员数的20%。各学院根据实际比例,进行优秀个人上报,故此项不限定具体人数。

3.优秀指导教师(不超过98人)

优秀实践团队的指导教师可参评,每个优秀团队最多2名教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二)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内容:

(1)团队总结材料、考核表、成果汇总表;

(2)各类荣誉申报表;

(3)荣誉申报汇总表(附件5,仅学院/部门汇总提供)。

各单位请于2023年10月13日(周五)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一式一份)报送至校团委社会实践中心,电子版报送至校团委邮箱。

联系人:陈老师88229031

     郑同学15257425260

E-mail:tw@nbt.edu.cn


附件1:2023年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各类奖项名额分配表(优秀团队、优秀个人、优秀指导教师)

附件2: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推荐表

附件3: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个人推荐表

附件4:2023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老师推荐表

附件5:2023学校暑期社会实践各类先进评比汇总表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0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