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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做好2023年宁波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团队和个人寻访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8    作者:陈艳     来源: 团委     点击:

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宁波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团队和个人寻访活动的预通知》,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在观察实践中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团市委拟联合有关单位开展2023年宁波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团队和个人寻访活动,进一步展示青年学生风采。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现突出团队寻访

1.寻访对象: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

2.推荐要求:开展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围绕理论普及宣讲、党史学习、乡村振兴、发展成就观察、民族团结、共同富裕、生态文明、文明新风、美丽宁波、反邪教宣传、迎亚运等方面,成效与影响较大,有实践图片(视频)、新闻报道、总结报告或调研报告等成果。

3.其他:每个单位或学院推荐最多不超过1个团队。

二、表现突出个人寻访

1.寻访对象:2023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及参与者。

2.推荐要求: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若是活动组织者,必须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成效显著。

3.其他:每个学院推荐最多不超过2人。

三、申报要求

各单位、各学院根据各团队开展情况进行推荐,并填写2023年宁波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统计表(附件2)、表现突出团队推荐表(附件3)、表现突出个人推荐表(附件4),表现突出团队、个人寻访汇总表(附件5),寻访材料请附相应宣传报道、活动照片等素材(如有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请将相关材料扫描件附后),请于10月16日(周一)17点之前将各类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打包命名【xx学院突出寻访】)报送至学校团委,并做好留底备份,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团委。

联系人:陈艳 18758302706

郑若楠 15257425260

E-mail:tw@nbt.edu.cn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宁波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团队和个人寻访活动的预通知》

附件2.《2023年宁波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统计表》

附件3.《2023年宁波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团队推荐表》

附件4.《2023年宁波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个人推荐表》

附件5.《2023年宁波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团队、个人寻访汇总表》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