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宁波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团队和个人寻访活动的预通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激励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团市委、市学联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关工委等单位开展2022年宁波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团队和个人寻访活动,进一步展示青年学生风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表现突出团队寻访
1.寻访对象: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
2.推荐要求:开展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要求围绕理论普及宣讲、党史学习、乡村振兴、发展成就观察、民族团结、共同富裕、数字化改革、文明新风、美丽宁波、反邪教宣传等方面,成效与影响较大,有实践图片(视频)、新闻报道、总结报告或调研报告等成果。
3.其他:每个单位或学院推荐最多不超过1个团队。
二、表现突出个人寻访
1.寻访对象:202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及参与者。
2.推荐要求:全程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积极主动,用所学知识为社会服务,在活动中有较大收获和贡献;若是活动组织者,必须指导思想明确,工作积极负责,活动安排周密,成效显著。
3.其他:每个学院推荐最多不超过2人。
三、申报要求
各单位、各学院根据各团队开展情况进行推荐,并填写2022年宁波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统计表(附件2)、表现突出团队推荐表(附件3)、表现突出个人推荐表(附件4),表现突出团队、个人寻访汇总表(附件5),寻访材料请附相应宣传报道、活动照片等素材(如有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请将相关材料扫描件附后),请于10月18日(周二)17点之前将各类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学校团委,并做好留底备份,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团委。
联系人:陈艳 18758302706
严敏 15824131771
邮箱:mail:cy@nit.net.cn
附件1.《关于开展2022年宁波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表现突出团队和个人寻访活动的预通知》
附件2.《2022年宁波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统计表》
附件3.《2022年宁波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团队推荐表》
附件4.《2022年宁波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个人推荐表》
附件5.《2022年宁波市大中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团队、个人寻访汇总表》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