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生活园区团工委、各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青年学生上好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在社会课堂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坚定信念听党话、跟党走,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校决定2022年继续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向党喜迎二十大 建功立业奋进新征程
二、总体要求
坚持“教育为学生提升价值”,注重社会实践与学生思政教育相结合,与学生专业学习相结合,与服务区域社会发展相结合,与党的二十大和建团百年重要历史节点相结合,深化学校实践育人工作,凝练社会实践新品牌,助力广大青年学子成长成才,切实服务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按照“三个一”的要求做好社会实践的组织工作,即:每个学生至少参加一次团队社会实践活动,每支社会服务团队要凝练一项精品服务活动,每支专业调研团队要形成一篇优质调研报告。
三、实践内容
202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坚持“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分级管理”的原则,围绕“党史学习实践团”“理论宣讲实践团”“共同富裕实践团”等十大主题组团申报立项、开展实践。
(一)党史学习实践团
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把庆祝建党百年激发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热情传递下去,学习宣传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依托省内外红色资源,组织学生开展重走红色足迹、追溯红色记忆、寻访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体悟红色文化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史宣传教育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结合“课程思政”建设,结对企业共同打造实践基地,引导大学生开展下沉式、进驻式的实践锻炼和学习体验;学生党员要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展现新时代青年共产党人的良好风貌。
(二)理论宣讲实践团
紧紧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精心设计开展有内涵、有创新的宣讲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学生寄语、给青年学生回信精神、《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引导大学生将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将学习党的历史与讲述党的故事结合起来,深入一线基层、深入人民群众,面对面开展小规模、互动式、有特色、接地气的宣讲活动,讲透创新理论、讲好发展成就、讲清形势任务、讲明发展前景。
(三)共同富裕实践团
对标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具体要求、宁波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先行市行动计划的具体内容,组织大学生发挥专业学科教育优势,深入开展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建设实践调研活动;返家乡寻访乡村振兴示范村,开展专项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四)乡村振兴实践团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深刻领会感悟为什么要推进乡村振兴、如何推进乡村振兴等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着眼于帮助和引导大学生了解认知当前的乡村状况、踊跃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面向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特别是省内山区26县的乡村发展状况,积极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广泛实施科技支农、科普宣讲、基层社会治理、调研献策、志愿服务等形式的实践活动。
(五)民族团结实践团
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组织内地新疆籍、西藏籍大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我践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内地大学生到新疆、西藏等地开展国情考察、地球第三极保护行动等社会实践活动,帮助和引导青年学生通过实地调研和观察,深入了解民族团结现状,充分感知民族地区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当好民族团结的宣传者、示范者和践行者,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六)民生调查实践团
鼓励学生聚焦民生热点、社会关切点,结合专业学科优势,组织大学生在社会观察、国情考察、民生调查、特色产业调研、学习体验等活动中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形成政策建议,为城市发展建言献策,在新时代探寻惠民生的新路径。
(七)法治宣传实践团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目标,组织实践团队开展法律知识巡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普及基本法律知识的实践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同时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制度。
(八)美丽浙江实践团
重点围绕美丽浙江建设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环保知识普及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重点依托学校相关专业,招募组建实践团队,到农村基层、县域城镇和城市社区,围绕镇域经济、计算机网络、社区服务等,开展科普知识宣讲、社会调查研究、专业技术指导、发展建言献策等活动;依托相关专业,组建实践团队到基层农村、县域城镇、城市社区、企业工厂,围绕环境污染、资源保护、资源再生、自然灾害预防等方面开展环境治理、科普宣讲、社会调研、发展献策等活动,讲好美丽浙江故事。
(九)先进模范寻访实践团
走访老战士、老同志、老支前模范、烈士遗属、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最美人物等,并对访问的具体过程做出详细的记录,宣讲英雄事迹,以实际行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十)教育“双减”实践团
重点围绕“春泥计划”青年志愿者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志愿服务项目和“青春同伴社”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程,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健康教育、爱国教育、素质拓展等形式的精准关爱志愿服务。
(十一)其他实践团
根据专业特点开展就业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或者企事业单位了解前沿动态,了解社会对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了解所学专业的就业前景、发展趋势等,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基础。鼓励广大学生开展毕业生就业调研活动,并结合调研情况、自身实际和专业进行职业生涯设计,通过就业实践活动,增加大学生职业体验,提高就业能力;统筹招生宣传、校友寻访等各项工作,实施“情系宁理”专项社会实践。根据招生和校友工作区域划分,指定相关学院牵头负责该区域实践工作,开展招生宣传、校友寻访等相关工作。
四、活动安排
(一)项目申报(6月11日前)
学院、班团广泛宣传发动,鼓励跨专业组建实践团队,完成立项申报工作。
(二)重点项目立项答辩(6月15日前)
各学院、各部门于6月13日17点前推荐1-3支团队参加学校重点项目立项答辩会。答辩时间为6月14日晚,地点另行通知。
(三)实践项目备案(6月20日前)
各学院、各部门将本年度社会实践组队及立项情况向学校团委备案。
(四)启动仪式(6月27日前)
学校举行202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启动仪式,进行集中安全教育。
(五)实践阶段(6月下旬——8月中下旬)
各实践团队根据各自计划,在相应地点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六)团队总结(8月下旬-9月上旬)
各实践团队进行撰写总结报告或调研论文。
(七)评比表彰(9月-10月)
评选若干项优秀组织奖、优秀团队、优秀论文、先进个人等,并进行总结表彰。
五、项目申报说明
(一)项目管理
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实施校级统筹、院级管理,以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认定项目归属单位。学校团委确定校级重点立项项目,各学院、各单位确定一般立项项目,并报学校团委备案。
(二)材料提交
6月13日前,各学院、各部门向学校提交暑期社会实践活动重点立项项目申报材料(此轮仅需提交立项申报书(附件2或附件3)、重点团队立项备案汇总表(附件4));
6月17日前,根据重点项目立项答辩结果,各学院、各单位向学校提交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工作小组名单(附件1)、立项申报书(附件2或附件3)、立项备案汇总表(附件4和附件5)、保险信息登记表(附件6)、申报材料清单(附件8)上交校团委。
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7)团队填写完后交由所在学院团委保存;校级学生组织的安全承诺书,交校团委社会实践中心保管。
立项备案汇总表、保险信息登记表和申报材料清单书面版以学院为单位(需盖章,一式一份)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06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nitsjb@163.com,请将所发邮件主题统一注明为:【XX学院/XX校级学生组织】202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材料,未正确命名导致材料遗漏缺失导致不能评优等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确保安全
各单位要召开本单位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动员会议,做好社会实践的动员、培训和安全教育,制定具体安全方案,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所有团队实施每日安全零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帮助实践团队落实指导教师,增加经费等支持力度,确保社会实践顺利有效开展。
(二)加强宣传,抓好重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扩大社会效应;在具体实践指导中要把握关键,抓好示范,对长期坚持的项目要根据形势变化不断完善实践内容和形式,对新的项目要有前瞻和统筹,有计划、有重点的推动形成社会实践新亮点。
(三)完善考核,总结经验
各单位要制定实践团队的考核办法,指导各团队按要求开展实践活动;各实践团队在实践结束后及时做好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并通过团队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实践工作简报、DV展播、摄影作品展示等形式展示实践成效。各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纳入团委工作考核体系。
七、特别说明
(一)学校对重点立项项目给予每个项目3000-5000元专项经费资助,其余项目资助工作由立项单位负责。
(二)每个实践团队须有一名指导老师随队指导,各实践团队邀请指导老师时应提前联系确认。
(三)填写表格及报送材料时请认真阅读相关说明或表格备注,以免出现错误。
联系人:陈艳,18758302706
严敏,15824131771
邮箱:nitsjb@163.com。
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06室。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