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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开展2021年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04    作者:田欣     来源: 团委     点击:

各学院团委、志愿服务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完善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浓郁校园志愿服务氛围,充分发挥志愿服务活动的育人功能,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更多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工作,促进学校志愿服务事业可持续发展,现决定评选2021年度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年度十佳青年志愿者(10名)

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年度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8名)

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年度志愿服务先进集体(4个)

二、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的参评范围为:2021年度在志愿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关爱行动、阳光助残、社区服务、校园公益、大型赛会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

具体参评条件如下:

(一)十佳青年志愿者

1.参评对象:全校注册志愿者。

2.参评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成为注册志愿者1年以上;

(3)年度志愿服务时间累计50小时以上(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

(4)热衷公益,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作出过重要贡献,有良好社会影响或曾受到校内外广泛好评的优先考虑;

(6)获得市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类评优表彰或赛事奖项优先考虑。

(7)在评议年度内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

(二)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1.参评对象:校院两级青年志愿者协会、正式注册并具有志愿服务性质的学生社团。

2.参评条件:

(1)成立一年以上,工作制度健全,有明确的管理规范,前期有合理的工作有计划,年终有完善的工作总结;

(2)本年度组织志愿者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且2021年人均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3)积极认真配合学校安排的各项志愿活动;

(4)志愿服务成效显著,在参与脱贫攻坚、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环境保护、服务民生需求等方面贡献突出,服务对象评价高,社会反响好的优先。

(5)在大型活动组织、重要赛事参与、志愿服务项目示范创新创建、学校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参与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

(6)获得市级及以上志愿服务类评优表彰或赛事奖项优先考虑。

(7)在评议年度内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

(三)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

1.参评对象:校院两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教师负责人、担任副会长及以上的学生干部;校院两级正式注册并具有志愿服务性质的社团指导教师、担任副社长及以上的学生干部。

2.参评条件:

(1)热衷志愿服务事业,在志愿服务组织工作半年以上,工作能力突出,在策划、组织和管理志愿服务等相关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并取得较好反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3)荣获2021年度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中负责志愿服务工作的教师负责人和学生负责人优先考虑;

(4)在评议年度内未受过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含警告)纪律处分。

四、评选流程

1.个人和组织申报。3月9日前,个人或集体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十佳青年志愿者推荐表》(附件1)、《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优秀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2)、《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3)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学院团委。

2.学院审核与推荐。3月14日前,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复核,将《浙大宁波理工学院2021年度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和集体汇总表》(附件4)、《浙大宁波理工学院优秀志愿者推荐表》《优秀志愿服务组织推荐表》和相关作证材料发送至648636168@qq.com,纸质材料(签字、盖章)报送至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06室,纸质材料无需附加佐证材料)。其中,十佳青年志愿者推荐人数不超过3名,商学院不超过5人,志愿服务先进集体推荐数量不限。

3.学校评审与公示。3月18日前,学校对各推荐个人和集体进行审核,择优确定2021年度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十佳青年志愿者、志愿服务先进集体和志愿服务先进工作者。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切实履行好职责,将本次评选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作为服务共青团提升组织力、引领力、服务力和大局贡献度的重要载体,抓实抓细抓好。要统筹把握人选结构,面向一线青年志愿者,着重推荐来自学生身边的优秀典型,广泛发动群众评议,切实将优秀典型选出来、树起来、推出去。

2.严格考察推荐。各学院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从严的原则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确保质量第一、事迹过硬,经得起群众、实践和时间的检验。

3.做好宣传推广。各学院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表彰活动始终,注重应用全媒体手段开展事迹宣讲、座谈分享等活动,生动展示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精神特质和时代风采,不断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激励广大青年志愿者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志愿活动、人人关心青年志愿者事业的良好氛围。

附件: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