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参赛团队:
根据《团委关于举办学校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就学校第十届“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的答辩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答辩时间、地点、流程
答辩时间:12月21日
答辩地点:根据组别,另行通知
答辩流程:
(一)书面预审。根据各参赛团队提交的资料,进行书面审核,确定参加最终答辩名单。
(二)现场答辩。提前15分钟进入对应的教室,每组ppt的展示介绍时间为5分钟,提问时间为3分钟。
二、答辩前准备
答辩前,需提交申报书和作品,申报书和作品需双面打印,主要有:
共四份资料,分别是作品申报书及三份答辩资料,答辩资料分别是ppt介绍材料、项目详细介绍材料和项目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中涉及出现参赛成员名字的材料(如营业执照、专利、软著、论文等),要在参赛成员名字下做下划线标记;涉及出现甲乙双方的材料(如合同协议、用户报告、检测报告等),双方单位要清晰可见。
三、几点注意事项
根据省赛的参赛要求,各参赛团队再次核实以下信息:
(一)参赛对象
学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毕业未满5年的创业学生。
(二)参赛组别
谨慎选择参赛组别,学校每个组别均会推荐团队参加省赛,可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参赛组别。
(三)参赛人数
竞赛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少于6人且不多于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多于3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必须以我校为申报单位。待省级竞赛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添加,不可进行项目组别和类别调整。
(四)知识产权
1.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2.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复印件、项目鉴定证书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等。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对于已完成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完成工商注册的项目,参赛团队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国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四、答辩的主要观测点
在考察项目商业价值的基础上,更加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项目的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方面。
五、其他
申报书和作品12月19日前提交。纸质版(作品申报书,双面打印,装订成册)交至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06),电子版(所有材料均需要)发至:nittwxsb@163.com,逾期不交的,将无法参加答辩。
联系人:刘笑成 0574-88229031
傅佳苗 15168465759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