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全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根据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浙江省《关于组织开展浙江省第十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有关要求,现就校内决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创新放飞梦想 创业成就人生
二、参赛对象
在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每人只能报名参赛1个项目。
三、竞赛类别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每件参赛作品只能选择参加1个类别。
四、赛事安排
1.校赛作品提交(3月1日前)。请各学院按照前期通知要求遴选至少3-5项参赛作品,于3月1日前汇总提交《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作品申报书》《作品材料文本》《推荐者情况及对作品的说明(一个作品2份)》。纸质材料完成意见填写、签名和学院盖章后交至行政楼206,《作品申报书》《作品材料文本》纸质版要求分开装订、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材料(盖章扫描件PDF版本)发送至邮箱nittwxsb@163.com,邮件名称以“学院名称+2023年浙江挑战杯主体赛作品”命名。
2.校赛决赛安排(3月期间)。校团委牵头组织开展作品评审及现场答辩,确定省赛参赛作品。
3.省赛安排(4月—5月)。学校于4月初提交省赛参赛作品,省赛组委会于4月举行省级复赛,5月组织省级决赛。
五、奖项设置
竞赛项目设金奖、银奖、铜奖;设学院优秀组织奖,根据学院项目获奖情况、校赛组织情况等评定。
六、注意事项
(一)参赛资格
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截至2023年6月1日两年以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2.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二)申报要求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学生,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5个组别。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等5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作品。科技发明制作类A类、B类均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5个组别。每件作品只能选择以上1个类别中的1个组别参赛。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正文字数不超过15000字,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正文字数不超过8000字。
3.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4.学校选送省级复赛作品原则上应通过校级赛事选拔且在校级赛事中获得高奖次。校级赛事应设有监督投诉机制且获奖信息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推荐,经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同时审核确认。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6.竞赛以学校为单位统一申报,每个团队人数不多于10人,每件作品指导教师不多于3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作品,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申报单位。省级竞赛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添加,不可进行作品类别和组别调整。
7.增加作品自查环节,申报学校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要求,接受竞赛组委会检查。省级复赛参赛作品关键信息(项目名称、参赛学生和指导教师等)必须于申报前在学校官方网站主页上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正文应包含作品关键信息,公示截图(含完整公示内容及公示链接地址)加盖学校公章后随作品一同报送。多个学校学生合作申报的作品,须注明学生、学校信息并在学生所在学校均进行公示。
8.参赛作品存在舞弊、抄袭、作假,将国家课题、教师科研成果包装成学生项目的,均视为严重违规行为。参赛作品在公示环节,知情公众如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或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各高校要严肃对待、一经查实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参赛作品如在参赛环节被检查或经举报核实发现作品不符合申报要求,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学校不得补报作品;被检查或经举报核实发现作品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取消作品参赛资格,学校不得补报作品,并取消学校参评集体奖项资格。
9.所有省级复赛参赛作品在报送时需提交作品正文材料(学术论文、调查报告、设计说明等)在中国知网的查重报告。作品材料中的成果类材料涉及论文、专利、软著但未体现作者名字、排序的需提供参赛成员作为作者及作者排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作品材料中的成果类材料(如论文、专利证书、作者证明、媒体报道等)涉及出现参赛成员名字的需添加下划线标记;作品材料中的成果类材料(如论文、专利、软著、媒体报道、批示、协议或合同、查新报告或检测报告等)需体现成果取得时间且取得时间应为截至2023年6月1日两年以内。
10.所有省级复赛作品须在全国竞赛系统中完成报备。未完成报备的作品取消省级竞赛奖项,取消学校集体奖项。
(三)申报名额
学生人数不超过1000人的学院,申报项目不少于3项;学生人数超过1000人的学院,申报项目不少于5项。
(四)其他事项
省级决赛答辩人员须为项目申报书中参赛成员,答辩人数不超过2人,答辩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88229031
电子邮箱:nittwxsb@163.com
附件:
1.“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书
2.“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3.“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
4.“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团委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