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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关于招收2022-2023学年“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宁波分院”第二十三期学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8    作者:团委     来源: 团委     点击:

各学院、各学生组织:

为有效推动市学联工作持续发展,同时按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整体工作推进要求,培养一批“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素质全面、模范表率、堪当重任”的优秀大学生骨干。经研究,决定招收2022-2023学年“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宁波分院”第二十三期学员,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招收范围和对象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全日制在校生(非应届毕业生,本科生原则上以2020级为主)

二、 招收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养过硬,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 熟悉和掌握学生工作的原则和规律,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作风正派,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

3. 具有较强的文字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办公软件操作能力;

4. 身体健康,工作踏实,有承担较重工作任务的思想准备,能够妥善处理个人的工学矛盾;

5. 有自主成才的意识和进取心,并立志成为学院培养目标中的优秀大学生骨干。

6. 校团委副书记(学生)、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社团联合会主席,优先录取。

三、 招收程序和方法

1. 自主报名。有意向且符合推荐条件的同学向各学院团委或各校级单位提交报名表。

2. 学院团委或校级单位推荐。各学院团委或校级单位根据推荐条件及报名情况,做好选拔工作,推荐至少1名学生,于10月8日17:00前将电子版推荐材料(附件2)以“学院+姓名+‘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宁波分院’第二十三期学员推荐”发送至邮箱nittwzzb@163.com,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交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206)。

3. 学校团委选拔与公示。学校团委根据推荐情况安排考察与选拔,选拔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后,综合推荐5名同学至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宁波分院。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梅呈龙 88229031/661287(短号)

陈  瑜 15968544051


附件1:“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宁波分院”第二十三期学员培养方案(试行)

附件2:2022-2023学年“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宁波分院”第二十三期学员报名表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