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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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层团委年度总结评比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1-05    作者: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点击:

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一年来,全院各基层团组织紧紧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扎实工作,开拓进取,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团组织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学生的能力,在基层组织建设,特色工作创新,整体工作推进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工作业绩。为倡导、鼓励基层团组织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基础,不断推动我院共青团事业实现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基层团委年度总结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比对象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二、总结评比内容

  以《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基层团委工作测评表》(见附件)为主要依据。

  三、总结评比办法

  总结评比主要以工作总结、工作述职和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工作总结

  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结合基层团委工作测评内容,进行工作总结。工作总结以本年度工作内容为主,主要反映团委班子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阵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

  2.工作述职

  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在工作总结的基础上,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基层团委工作测评表》的具体指标进行工作述职(述职时间另行通知)。要求结合PPT展示进行,述职报告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测评

  测评由自评、基层互评和上级团组织测评三部分构成,总分为120分,其中自评占20%,基层互评占40%,上级团组织测评占40%。自评:被测评单位负责人根据测评标准进行自我评分;基层互评: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根据测评标准对被测评单位进行评分的平均数;上级团组织测评:学院团委根据测评标准对被测评单位进行评分。

  测评在述职后进行。测评以无计名方式进行。相关人员考评打分时,评分值取整数;计算平均数、按照比例计算测评成绩时,计算结果保留小数一位。

  四、总结表彰

  根据民主测评结果,评选出3个先进团委。同时,为表彰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研工作、青年志愿者工作和信息工作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的单位,特设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先进集体、青年志愿者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等3个单项奖。

  五、有关要求

  开展基层团委年度总结评比是加强团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对基层团组织工作的全面评价和团干部能力的全面检验。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要统一认识,高度重视,按照评比内容,认真做好参评准备。工作总结书面稿于19日(周五)前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电子稿发至wangjing@nit.zju.edu.cn

  附件: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基层团委工作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