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20年征兵工作已经启动,请各学院积极做好征兵宣传,组织有意愿的学生应征入伍,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及条件
1、征集对象
(1)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在籍在校生;
(2)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2020年应届毕业生。
2、年龄限制:
(1)男兵:在校生22岁(含)以内,毕业生放宽至24岁(含);
(2)女兵:在校生、毕业生22岁(含)以内。
3、征集条件:
(1)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2)体格条件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非色弱或色盲。
其他体格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流程
1、网上报名(第一阶段)
有意向的在校生(包括2020届毕业生)请于5月20日前登陆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应征报名。符合参军基本条件的,需同时提交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网上报名后,需到学校人武部(行政楼206室)核对相关信息,完成报名流程。
2、体检政审阶段
(1)5月下旬组织符合条件学生参加初检;
(2)7月下旬正式体检,并对体检合格学生进行政审。
3、定兵总结阶段
(1)9月1日前,完成定兵工作,发放入伍通知书;
(2)9月10日后运输新兵入营。
三、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1、保留学籍
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役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每年不超过8000元。
3、考研优待
服义务兵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3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加分10分,二等功及以上,免试推荐入学读硕士研究生。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5000人。
4、调换专业
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5、成长进步
服役期间,相比非大学生士兵而言,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
6、就业优先
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和聘用。
7、2019年各类优待金补助金情况

四、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2、优先体检政考。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3、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
4、优先安排使用。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五、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有应征意向的同学可以与各学院辅导员联系,或学校团委夏老师咨询(行政楼206室,电话:88229031)
了解大学生入伍更多政策请登录www.gfbzb.gov.cn。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大学生征兵入伍工作动态,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理工青年“应征入伍”咨询群。

附件:1、《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宣传海报》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人民武装部
共青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