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团的基层组织是团的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全部工作和建设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团组织的能力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作用,学院团委决定在2008年12月集中开展“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现将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指导思想
今年的“基层团组织建设月”活动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争创和谐团组织”为主题。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发动各团支部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团的十六大精神,大力宣传共青团在党的领导下团结奋斗的光荣历史,把贯彻团的十六大精神作为思想政治教育和团组织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要把团的有影响力的工作和活动与团的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紧密结合新时期共青团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把握新机遇,创新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的有效载体和途径,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发挥团员青年的先进性和模范作用,结合学院发展实际,服务大局,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在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起到重要作用。
二、活动内容
1.引导广大团员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要通过开设专题讲座、举行报告会、组织专题研讨、举办读书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方式,组织团员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教育引导团员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全面理解构建和谐社会的深刻内涵,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并建章立制,建立相对固定的学习制度,形成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2.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团支部在建立支部团日活动等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三会两制一课”制度(支部团员大会、支委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课)的落实,使团的组织生活落到实处,在团员中广泛开展“举团旗、学团章、唱团歌、戴团徽”、“重温入团誓词”、“学理论知团情”等活动,教育引导团员增强对团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激发团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
3.开展“阳光支部,成长计划”创建活动。加强网络文化研究,创设网上教育平台,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来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根据青年学生喜欢的沟通、交流、聚集方式,开展“阳光支部”的网络创建,组织创建一批组织建设好、学风建设好、主题建设好的示范团支部,树立典范,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面活跃团的基层组织,充分运用网络手段教育引导团员青年。
4.开展“青春与改革同行”主题团日活动。以“增强团员意识,凝聚团员青年,活跃支部工作”为出发点,本着集思广益,博采众长、推陈出新的原则,各团支部要锐意创新、大胆实践,围绕2008北京奥运会、改革开放30周年、团的十六大、抗震救灾、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内容,开展以“青春与改革同行”为主题的各种形式题材的主题团日活动,充分展示团支部与团员风采。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要发挥共青团组织的动员优势和活动优势,做好宣传动员、层层发动、组织落实和总结表彰工作,使主题团日活动成为对团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手段。
5.开展团内评优工作。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要指导各团支部做好民主评议活动,每位团员要参照《团章》对自己一学年来的学习工作认真总结,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团内奖惩条例(试行)》,做好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和先进团支部的推荐工作;积极选树青年典型,广泛宣传青年典型的先进事迹,教育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6.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党建带团建始终是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的根本保障和基本要求,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是团支部的重要工作之一。各团支部要协助党组织加强对优秀团员的培养考察,并严格按照《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规范管理,保证质量。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要做好监督检查,确保各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的程序性和严肃性,积极探索“推优”的新模式,进一步规范“推优”程序,使“推优”成为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主渠道,使优秀团员成为学生党员的主要来源。
7.实施“千团结对千村帮扶计划”。根据《宁波市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关爱行动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广泛发动、积极鼓励各级团组织参与结对帮扶工作,根据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帮扶对象实际需求情况,各级团组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广泛整合资源,围绕“助困、助学、助医、助业”四大工程开展帮扶工作,切实改善低收入农户青少年学习生活条件和发展环境,努力为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
8.开展“先进团委”的述职评比活动。进一步规范基层共青团工作考评奖励制度,以“先进团委”的评比为抓手,建立以工作实绩为重点,以组织建设为重要内容,以团员青年的认可度、满意度为基本标准的工作评价体系,采取定量测评、定性测评和一票否决相结合的办法,对基层团委工作进行测评及评比,倡导、鼓励基层团组织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组织基础,不断推动我院共青团事业实现新发展。
9. 开展“大学生挂职鄞州新农村”活动。通过挂职基层团组织干部形式,选派部分大学生骨干到鄞州新农村从事实践挂职工作,为大学生搭建实践锻炼平台,与区域建立以科技创新、创业教育、就业实习、项目对接等为主要内容的大学生实践基地,充分发挥我院位于鄞州区的独特区域优势,进一步推进区校共建,切实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
三、活动要求
1.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努力争取所在单位党总支的关心和支持,把基层团组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及时检查督促下设各团支部在“基层团组织建设月”中的活动情况,务求切合实际、取得实效。
2.要积极发挥宣传媒体的引导功能,为活动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认真总结和宣传各级团组织在加强组织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注意挖掘活动过程中的宣传素材,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3.基层团组织建设是团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除了在“基层组织建设月”中集中开展团组织建设活动外,应做到常抓不懈,将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长效活动抓好抓实。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需在2009年1月5日前将本次活动的总结材料上交至学院团委。
联系人:王晶 联系电话:88229031
共青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08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