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团支部是共青团工作和活动的基本单位,是团的最基层一级组织。团支部的工作是全团工作的基础,支部工作的好坏,关系到全团工作的落实。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团支部活力,提高基层团支部的服务力、凝聚力和引领力,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团支部中创建一批工作上有思路、有特色、有成效的示范团支部,旨在树立典范,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面活跃团的基层组织。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全院在册的非毕业班学生团支部。
二、申报条件
申报团支部要求支委会健全,组织生活正常,能按时进行团籍注册、团员统计、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能认真开展“推优”工作;支部学习气氛浓厚,基本上没有旷课和迟到、早退现象,上课出勤、课堂纪律、考场纪律、早锻炼和自习出勤情况良好;支部氛围和谐,成员团结友爱,积极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
三、创建标准
以《“阳光支部,成长计划”创建标准》(见附件1)为主要依据。
四、活动步骤
1.申报阶段。各单位广泛宣传发动,积极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优秀支部参与创建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申报名额不限,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至12月19日。
2.立项阶段。学院团委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申报团支部的网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分院团支部数(毕业班除外)的6%比例择优立项(具体名额见附件2)。
3.创建阶段。立项的各团支部按照创建标准,开展示范团支部的建设活动。创建形式采取网上创建,由各创建支部及时将创建动态上传至网页予以公布,充分展示支部风采,实现创建过程的公开化、透明化。
4.评审阶段。第二年11月份,由学院团委组织开展评审,对创建团支部进行检查验收,根据网上创建记录和创建支部提供的相关佐证材料确定示范团支部。
5.总结表彰阶段。召开总结表彰会对评选出的示范团支部进行统一表彰。
共青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08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