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团委:
为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年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广大青年的政治素养和理论修养,培养党的事业的合格接班人的要求,结合“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计划,决定在2013级新生中开展党章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回顾风雨 展望未来
二、活动时间与对象
时间:2013年10月-12月
对象:2013级各班级团支部
三、党章学习小组活动的组织
各学院以班团支部为单位成立党章学习小组,新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及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学生均须参加党章学习小组,也鼓励其他同学踊跃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原则上由联系新生班级的党建联系人担任组长,全面负责组织党章学习小组活动,班级团支书协助开展学习活动。活动中可适当邀请辅导员或班导师参与。
党章学习小组活动要纳入各学院党建、团建工作计划,各学院党总支、团委及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党章学习小组的指导监督工作,各党章学习小组要制定活动计划,要求安排合理、内容详实、操作性强,及时递交学习总结。活动总结要求能全面详细地反映党章学习小组活动开展情况,总结经验,并提出今后活动方向,并附学习记录、活动照片等。各班团支部开展党章学习的计划和总结须报各学院党总支、团委备案,并报校团委参评优秀集体与个人。党章学习小组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活动,具体时间可由各党章学习小组自行安排,并认真做好活动记录、考勤记录,确保党章学习活动的实效性。
四、党章学习小组活动基本内容
1、《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方针政策、基本路线,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学习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学习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以及新时期对党员的新要求。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阅读经典著作,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国梦”等理论知识。
3、入党的基本知识:入党的基本程序、入党的基本条件、入党申请书撰写等。
4、时事政治:中央、省、市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国际国内大事、热点;国计民生等。
5、其他内容:理论联系实际,结合学校、学院学风建设规划和自身发展实际,开展学业规划、职业生涯规划等。
五、党章学习小组活动要求
1、系统性。党章学习小组活动应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青年的思想实际和具体教育主题,合理安排学习内容、方式和进度,使学习活动形成系统。
2、针对性。党章学习小组活动应结合形势发展与时事热点,结合青年个性与群体特点、思想认识程度,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3、创新性。党章学习小组活动应在“课堂式”、“交流式”、“调研式”、“实践式”等基础上,结合班级特点和专业特色,开创各种新颖的活动形式,使得党章学习小组活动主题鲜明,思想深刻,内容丰富,形式新颖活泼,学习政治理论气氛浓厚,且反映良好。
4、实效性。党章学习小组活动应在提高青年的政治觉悟和理论水平上求得实效,使学生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努力在思想上入党。
5、计划性。党章学习小组策划活动时,以班级为单位制定活动计划,各学院初步审核后备案,并统一上交至学校团委,以便于学校督促和了解各学院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6、交互性。班级党章学习的情况,应及时通过三江潮班级博客、校团委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方式,加强各院系及各班级团支部间的互动与学习,分享经验与心得,共同提高学习成效。
六、党章学习小组活动考核评选
学校将于12月组织“优秀党章学习小组”、“党章学习积极分子”的评优工作。各团委要结合各党章学习小组日常学习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学习满意度、学习总结等材料,对各团支部党章学习小组活动进行考核评估,并依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确定推荐的集体和个人,经考核和评比后,最终评选出“优秀党章学习小组”和“党章学习小组积极分子”。对于获得先进的组织,在推荐学员参加党校学习时,名额适当增加;对于获“党章学习积极分子”的个人,优先推荐参加党校学习或优先推荐入党。负责党章学习小组的党员,该项工作要纳入该党员的学年考核,工作表现优秀者,优先推荐各类先进的评比。对组织效率低、工作开展情况差的组织不予推荐优秀集体(个人)的评比,对于思想不上进、态度不端正的个人将适当延长考察期或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总结评比以各院系为单位组织开展,并按要求推荐“优秀党章学习小组”、“党章学习先进个人”材料。党章学习活动评比以过程组织和学习效果为重点。主要包括:同学参与度、同学满意度、同学学习效果评价、学习长效机制、活动内容形式创新情况等方面。要求各团支部的党章学习活动有策划、有记录、有总结、有评价。具体要求如下:
(1)报送材料要求
“优秀党章学习小组”报送材料包括活动策划、党章学习活动记录表、活动总结、党章学习心得摘选、活动照片(不少于五张并标注照片说明)等5方面内容。具体参看模版。
“党章学习积极分子”报送材料包括推荐表和个人学习心得。
(2)报送的时间和方式
各团委在12月6日前将推荐的集体(个人)材料一式一份报校团委组织部(行政楼203室),相关电子材料发送至nittwzzb@sina.cn。经校团委统一评审、公示后确定评优名单。联系人:吴衡 15726816623/622829.
附件: 党章学习活动总结模版
党章学习活动满意度调查表
党委组织部 党委学工部 校团委
二0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