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生活园区团工委:
现将《关于表彰2022年度暑期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学院实际,认真学习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共青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